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740.“所多玛王说”表示被战胜的邪恶和虚假。这从“所多玛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本章前面(1663节)说明,“所多玛”是指邪恶和虚假。14:17(1721节)说,“所多玛王出来迎接亚伯兰”,这句话表示邪恶和虚假投降;而本节补充说,它们是恳求者。
邪恶和虚假之所以被战胜,或邪恶和虚假通过试探的争战被战胜,良善和真理由此被获得, 是因为这就是驱散邪恶和虚假的方式。一旦这些邪恶和虚假被驱散,良善和真理就会取而代之,后来越来越被确认,从而得到强化。事实上,正是恶灵激活了邪恶和虚假;若不是他们激活了,人几乎不知道它们是邪恶和虚假。不过,一旦被激活,它们就显而易见了。试探的争战持续的时间越长,邪恶和虚假就变得越明显,直到最后它们被视为可憎。
随着邪恶和虚假被驱散,良善和真理便取而代之;一个人越憎恶或恐惧邪恶和虚假,就越热爱主所灌输的良善和真理。此外,对邪恶和虚假的憎恶或恐惧越大,恶灵就越不敢靠近,因为他们无法忍受对构成他们生命的邪恶和虚假的这种憎恶和恐惧。有时,就在开始靠近的那一刻,他们便感到恐惧。人越热爱良善和真理,天使就越喜欢与此人同在;对天使来说,这就是天堂;因为当他们处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时,就是处于自己的生命,或说当他们沉浸在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中时,才真正活着。
2803.神性真理是“儿”,神性良善是“父”。这从“儿”和“父”的含义,以及真理从良善成孕和出生的事实清楚可知:“儿”是指真理(参看489, 491, 533, 1147, 2633节);“父”是指良善。前面多次说明,真理只能从良善存在或显现。“儿”在此之所以是指神性真理,“父”是指神性良善,是因为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,并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就是良善与真理,并真理与良善的神性婚姻;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神性婚姻。因为耶和华或主里面只有无限之物,既然如此,那么就只能以这种观念来理解祂:祂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存在和显现,换句话说,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。良善本身是“父”,真理本身是“子”。由于神性婚姻是良善与真理,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,如前所述,所以父在子里面,子在父里面,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:
耶稣对腓力说,我在父里面,父在我里面,你不信吗?你们当信我,我在父里面,父在我里面。(约翰福音14:10-11)
同一福音书:
耶稣对犹太人说,你们即使不信我,也当信这些工作;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,父在我里面,我也在父里面。(约翰福音10:37-38)
又:
我为他们祈求,因为凡是我的都是你的,你的也是我的;使他们都合而为一,正如父你在我里面,我在你里面。(约翰福音17:9,10,21)
又:
如今人子得了荣耀,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;如果神在祂身上得了荣耀,那么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。父啊,愿你荣耀你的儿子,使儿子也荣耀你。(约翰福音13:31-32; 17:1)
由此可见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是何性质,即:它是相互和交替的,或是互惠的;这种合一就是那被称为神性婚姻的,天上的婚姻便从神性婚姻降下;而天上的婚姻就是主的天国本身,主在约翰福音如此论到这国:
到那日,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,你们在我里面,我也在你们里面。(约翰福音14:20)
又:
我为他们祈求,使他们都合而为一,正如父你在我里面,我在你里面。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为一,我在他们里面,你在我里面;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,我也在他们里面。(约翰福音17: 21-23, 26)
这天上的婚姻就是良善与真理,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(可参看2508, 2618, 2728, 2729 节等)。
没有神性真理,神性良善不可能存在并显现;没有神性良善,神性真理也是如此;相反,这一个总是靠近并回应那一个,所以很明显,神性婚姻自永恒就存在,也就是说,父在子里面,子在父里面,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:
父啊,现在求你用你自己,用未有世界以先,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。(约翰福音17:5, 24)
但自永恒所生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也生在时间中;说它生在时间中,和说它被荣耀是一样的。这就是为何主多次说,祂要往差祂来的父那里去,也就是说,祂正在回到父那里。约翰福音:
起初有圣言(圣言就是神性真理本身),圣言与神同在,圣言就是神。这圣言起初与神同在。万物是藉着祂造的;凡被造的,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。圣言成了肉身,住在我们中间,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,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,充满了恩典和真理。(约翰福音1:1-3, 14)
也可参看约翰福音3:13; 6:6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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